如何快速读懂固定收益信托合同

来源:散户财经 时间:2020-02-26 14:39:25 责编: 人气:

固定预期年化收益信托在投资者整个资产配置中,属于低风险、低预期年化收益的产品。虽归类于“固定预期年化收益”,但其实该类产品的合同中并无保本保预期年化收益的条款,其能为投资者提供“确定预期年化收益”的预期,来源于产品设计时所订立的一系列担保措施,而这些都在产品合同中有明确说明。仔细读懂合同,再做出投资抉择,可为自己资金的安全加一把防护锁。

不同于阳光私募基金,固定预期年化收益信托产品所涉及的项目千差万别,信托合同往往长达好几十页,许多投资者不知从何入手,或根本没有兴趣将合同看完。其实,对投资人来说,信托合同中仅有一些内容与自己的投资关系较大,需要仔细读,而其余内容仅需要走马观花看一眼。

对于投资者来说,投资固定预期年化收益信托,主要关心的无外乎三点:预期年化收益、期限、安全性。我们不妨从这三方面入手,看看如何从信托合同中精确提炼出自己所需信息。

预期年化收益:拒绝预期年化收益中的“猫腻”

产品的“历史预期年化收益率”一般在合同中的“信托财产预期年化收益及费用”部分揭示。除了了解信托的历史预期年化收益率,投资者还需要关注预期年化收益的分配问题,一般来说,信托项目一年分配一次预期年化收益,本金到期一次性偿还,但是也有的产品按季度分配预期年化收益。另外,有的合同中还拥有类似“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同期基准预期年化利率,预计预期年化收益水平相应调整”的字样。

至于费用问题,一般来说,固定预期年化收益信托合同中所揭示的历史预期年化收益率,均是扣除各种相关费用之后(包括信托报酬、保管费、监管费、渠道费,等),投资者的实际预期年化收益。但是也有的信托直接从投资者处收取1%的认购费,此种情况下,投资者的真实预期年化收益需要在其“历史预期年化收益率”的基础上减去1%。

期限:了解现金流状况

信托合同中规定,在信托存续期间,信托是不能够赎回的,因此投资者需要关注“信托期限”。此条款一般在“信托财产的归属与返还”条目中展示。有的信托合同规定,实际操作中会根据项目运作状况,或在期满后存在延迟几月结束的情况。

虽然存续期间无法申赎,但是一般合同都规定了可以进行转让的条款,可查看“信托受益权转让”。转让人和受让人分别按照信托本金的0.1%向受托人缴纳转让手续费。

安全性:四方面看资金保障

信托项目不同,风险的来源、大小不同。投资风险包括:政策、项目经营、不可抗力等风险。信托公司拥有一套严密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并对每一个信托计划均设计有效规避风险的方案,使信托投资的风险降为最低。投资者在阅读信托合同时,必须关注信托资产的运用和保障措施。此类信息一般会在“信托财产的管理与运用”、“风险揭示及防范措施”等项目中呈现。以下几点需要重点关注:

(一)交易对手方。交易对手方掌握着资金的实际运用,各种抵押担保到期还款的背后,其实最终体现的是融资方的信誉与实力。交易对手方的资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资金的安全性。投资者需要关注融资方所在的行业景气度、主营业务、企业资质、资产负债等状况。合同中一般仅有融资企业名称等基本信息,公司资质并不会详细展示,投资者可以通过公开渠道查询,或者咨询相关销售人员,了解融资企业的具体情况和偿付能力。

(二)资金用途。一来,通过资金的用途,了解项目自身的可靠程度;二来,注意除明确规定的项目以外,在资金闲置期间,是否可用于其他投资。一般来说,闲置资金以仅限于银行投资的为佳,避免将项目暴露于更多的风险之中。

(三)还款来源。信托合同一般均约定了明确的还款来源,或模糊的写融资方“合法经营收入”,或具体到融资方某个业务项目的收入。有的信托合同,甚至要求为该信托计划设立专用的安全账户。比如一些条款良好的房地产信托产品,会定期将房屋销售款的一定比例,划入专属于该信托计划的安全账户,在信托计划结束前,任何人不能动用该账户内的任何资金,以此保证投资者到期预期年化收益与本金的偿还。

(四)抵押、质押。固定预期年化收益信托合同中所规定的抵押率、质押率一般均需要在50%以下,也就是抵押/质押物的现值,需要达到融资金额的2倍以上。若以土地使用权做抵押,抵押率需进一步控制到40%左右。对于股权质押,则需要注意警戒线的设置,即股价跌破一定程度(如融资金额的1.5倍),融资方需要追加保证金。

(五)其他担保措施。除了抵押、质押,一些项目也会采用第三方担保机构担保、个人连带责任担保,母公司保证担保等措施。越优质的项目,担保措施越完善。担保的完善程度,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信托公司的话语权与实力。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组合投资的信托,由于具体投资标的不确定,合同中不可能描述单个项目详尽的安全措施。此时我们只能通过考察信托公司和融资方的实力,判断产品的安全性。

不要为增加2%的预期年化收益,放大100%的风险

除签署合同,作为合同的附属文件,投资者也需要在风险申明书上签字。风险申明书中均有类似“信托计划不承诺保本或最低预期年化收益,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适合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投资者”的字样。签下了该份风险申明书,即表示对该产品的风险有认知性。

回到固定预期年化收益信托产品的本质,固定预期年化收益信托是属于投资者整个资产配置中,低风险、低预期年化收益的配置。此类产品的最主要作用,是对抗通胀,而不是尽可能的博取高预期年化收益,因此安全性是重中之重。有的产品虽在投资预期年化收益上拥有一定的优势,但在安全性的设计上则略显单薄。千万别为增加2%的预期年化收益,放大100%的风险。

投资者只有认真阅读信托合同,了解其可能存在的风险,才能够对自己资金的安全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