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信托的三大发展方向

来源:散户财经 时间:2020-06-10 14:49:25 责编: 人气:

  基础设施信托的宏观环境开始变化,政府信用、主体信用逐渐从基建中剥离,基础设施市场的透明度也开始提高。散户财经整理。那么,基础设施信托要如何发展呢?除开传统的政信合作外,基础设施信托还有以下三种发展方向:

  1.信托项目基金化

  以为区域内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支持为目的,设置基金化的产品架构和投资模式,比如“有限合伙嫁接信托计划”的基金架构,设立基础设施投资基金。

  采用基金化的运作方式,基础设施投资基金能够通过对不同区域、不同项目的组合投资,即能在投资中获得稳定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和化解局部风险。并且,基金的运作化模式可以极大地丰富投资标的,配置多种产品如城投债、地方政府债,缓解信托与债券市场的融资渠道之争,化竞争为双赢。

  基础设施投资基金还可以改变以往以融资类项目为主的结构,参与股权投资,响应混合所有制改革要求,如铁路、电力等回报稳定的项目都是较为看好的投资方向。

  2.以PPP模式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

  已经开始的融资平台改革可以被视为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一部分。而国有企业改革明确提出的推进混合所有制,实现国有资产的资本化经营,也存在基础设施信托参与的机会,政府正在大力推行的公私合营模式(PPP)是一个很好的切入点。

  PPP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是政府与私人机构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进行合作建设基础设施项目。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也是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混合所有制改革。

  PPP模式被政府视为能够同时解决地方债务与城镇化发展的有效途径,已经成为政府力推的重点。不仅开始就PPP立法征求意见,在实践层面,如成立PPP中心、推出PPP项目试点等多项具体工作也正在进行。

  而对于基础设施信托来说,参与并融合PPP模式不仅能够解决投资退出机制单一,运营不够市场化的问题。同时还能保留政府信用背书,在政府信用参与情况下有效市场化。实现政府与社会资本有效结合,各尽所能。

  更有利的是,信托作为融资渠道,本身并不存在公私属性。无论是政府还是社会资本,公私双方均可利用信托融资进入基础设施项目。这给予信托更大的灵活发展空间。随着信托参与程度的加深,甚至可以选取一些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周期较短,市场化程度较高的项目尝试主导,获取更多话语权。

  3.参与城乡一体化发展

  从政府的多次表态来看,新型城镇化已是确凿无疑的大方向。然而新型城镇化不是重城市轻农村。其关键核心在于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城镇建设和农业现代化、新农村建设相辅相成。而基础设施建设在城乡之间均衡发展无疑是城乡一体化的前提。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也因此拥有较为光明的发展前景。

  事实上,无论是优化农村地区公共资源配置,还是城市向外扩张推进城镇化的需要,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都存在相当大的发展空间。而深化改革措施中明确提出的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等要求,给基础设施信托在农村地区的发展也提供了政策上的利好。

  与城市不同,农村地区的土地大多为集体所有制,而承包经营权或使用权能够确权到集体和农户,这使得基础设施信托在农村地区能够以财产权信托的形式参与建设。并且,对于农业用地或者经营性建设用地,以信托的方式进行流转具有独特的优势,能够避免农民失地的风险,扫除土地流转、城镇化发展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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