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托产品分类的标准及其分类

来源:散户财经 时间:2020-02-18 13:45:44 责编: 人气:

一、信托产品的一级分类

我们首先根据信托财产的性质和创始状态,进行第一层级的分类,将信托产品分类为四大类别:①资金信托;②动产与不动产信托;③财产权信托,也可以称为权利信托;④资金与非资金相兼的信托。

资金信托是指初始信托财产为资金或者金钱的信托。

动产与不动产信托是指那些初始信托财产为实物的信托产品。动产信托的初始信托财产为机器设备等动产,不动产信托的初始信托财产为土地、房产等不动产。

财产权信托也称为权利信托,指股权、债权、专利权、著作权、预期年化收益权、受益权等。

资金与非资金相兼的信托,则包括那些可能以不同性质、状态信托财产出现的信托业务品种,或者在信托过程中,存在两种以上形态的信托财产的信托品种,例如公益信托、企业重组信托、MBO信托等。

我们之所以要将动产和不动产信托单独列为一大类,是因为动产和不动产信托是有形的实物信托,和债权、股权、预期年化收益权等无形的权利资产放在一起作为一类信托产品,其差异性太大。而且,虽然目前由于信托登记制度的缺失等制度原因导致动产和不动产信托业务难以开展,其业务份额在信托业的总业务中显得微不足道,但是,制度建设完善之后,考虑到信托业与不动产的天然渊源 ,以及不动产信托特有的风险控制功能,不动产信托业务可以便利地与资金信托业务组合在一起进行等多种因素,再加上不动产信托业务不存在其他金融机构竞争的关系,不动产信托将会成为信托业非常重要的业务品种。

二、信托产品的二级分类和其他级别的分类

信托产品的二级和其他更低层级的分类,对于进一步明确具体类别的信托业务品种,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对于资金信托,是特别必要的。

在资金信托这个大类的信托产品中,由于委托人或者投资者的性质、数量的差异、资金运用方式的多样性、资金运用对象的数量等各种差异,显得复杂多样,必须采取多种不同的分类标准进行多层级的分类。

1、 资金信托

对于资金信托,首先按照信托财产最终的状态和性质,进行二级分类,区分为纯粹的资金信托和非纯粹的资金信托。纯粹的资金信托最终交付信托财产归属人的仍然是资金,而非纯粹的资金信托最终交付财产归属人的则是股权、证券等。然后按照委托人的数量,对资金信托进行三级分类,分为集合信托与单一信托,,或者按照资金运用的方式,对资金信托进行三级分类,分为贷款信托、股权投资信托、债权投资信托、权益投资信托、租赁型信托、交易型信托、组合运用型信托等。

2、 动产与不动产信托

动产与不动产信托的共同特点是其信托财产是实物,不同之处是财产的性质(可移动性)存在重大差异。这类信托可以依据不同财产的性质、种类及管理方法再进行二级及更低层级的分类。例如,将不动产信托分为土地信托、房产信托、房产兼土地信托(即在建工程信托)。对于房产信托,根据管理方式和信托目的,再区分为出租型房产信托、处分型房产信托、担保型房产信托等。

3、 财产权信托

财产权信托包括可以根据财产权利的类型进行二级分类,例如债权信托可以分为应收账款信托、银行信贷资产信托、人寿保险信托等。银行信贷资产信托又可以根据银行贷款的类别进一步进行分类,例如分为房地产按揭贷款信贷资产信托等。

4、 资金与非资金相兼的信托

资金与非资金相兼的信托主要根据信托目的进行二级分类。

三、其他问题

实际上,除了第一层级的分类,从第二层级开始的分类,是可以采取不同标准的,也就是说,不同的标准可以并行,以适用不同的目的。为了分析信托资金投入的产业领域和方向,可以将资金信托区分为投向基础设施、投向房地产、投向工业和商业、投向金融和其他等类型的信托产品。再例如,以委托人数量为标准,将资金信托分为单一资金信托和集合资金信托两大类,或者根据委托人是否指定资金运用方式、对象区分为指定用途信托和非指定用途信托,再依据资金运用方式进行分类等等。问题的关键是,业界人士在使用分类时,除非是业内所公认的标准及其用语,其他情况下,应当将使用的分类标准进行说明,以避免现在的混乱现象继续蔓延。

信托产品的创新不断,新的信托产品将不断涌现,从而可能带给我们在信托分类和产品名称标准化方面的新问题。但是,只要我们坚持已经确定的科学标准,就可以避免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