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相关风险突出表现在哪几方面?

来源:散户财经 时间:2020-01-17 11:33:47 责编: 人气:

随着时间的推移,近年来私募基金行业在国内迅猛发展,成为资本市场的一只活跃的力量,尤其是在创投领域,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但是,随着行业的发展,从业人员的数量也迅速增长,相应的风险事件也逐渐增加,少数私募基金打着金融创新之名,实行非法集资、兑付危机、违规宣传、违反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等之实。由于监管机构出台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私募办法》)对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进行了明确的准入界定,设立了较高的风险承受门槛,为了规避这些规定,一些公司采用了多种方式投机取巧,值得广大投资者警惕。

从今年以来各地证监局已经披露的案件中来看,违规信息披露、违规承诺保本、股东存在股权代持等问题是比较集中多发的领域。

从产品层面看,部分产品以私募基金名义申请备案,却不符合受托管理、组合投资、风险自担等基金本质要求,相关风险突出表现为几方面:

一是名为基金,实为存款。部分产品名为基金,实为高息揽储,在募集端,对投资者承诺保本保收益; 在投资端,充当信贷资金的通道,为单一项目提供融资,组合投资工具异化为资金中介。

二是先备后募。部分产品在完成备案后随意扩大募集对象和募集规模,甚至刻意借助登记备案信用为私募行为背书,这种行为一旦突破合格投资者底线就容易沦为非法集资。

三是变相自融。部分机构设立私募子公司不是从投资者利益最大化出发,而是为筹集资金,满足自身或关联方的融资需求,无法有效保障投资者的权益。